写在前面的话:纪实文章描述了我办案的经过和体会,为了避免侵权,文中人物均采用了化名,请勿对号入座。文|金晓光律师
02报捕时间有变
通过在监利县会见杨某,我们内心已经知道公安办案单位是把她作为一条“大鱼”办的,刚才刑侦大队办案人员的态度和言语也印证了我们的判断。下面的工作就是想办法阻止检察机关对杨某的批捕,看了一下时间,今天是星期四,杨警官说下周报捕,我们还回北京吗?还有,怎样阻止检察院的批捕,材料怎样写才能成功?
回不回北京,对于我们在外地办案的律师有时还真是挺纠结,如果下周就报捕,回去就没有必要,但现在距离最长时间还有十余天的时间,万一公安不向检察院报捕呢?
第二天,我拨通了杨警官的手机,询问下周一能否报捕?杨警官明显的有所警惕,试探性地问:“你问这个什么意思喂?哪天报捕好像关系并不很大吧?”我告诉杨警官,“我们是想给您递个为杨某取保候审的申请,所以想知道案件在你们那里的时间?”杨警官则一改昨天的肯定语气,带着湖北口音:“嗯,不好说喂”。
情况有变?放下电话,我们在寻思着,应该是办案单位对我们的到来有所重视,昨天头一次接触,今天则谨慎起来。
我们决定立即飞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