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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名律师 办理杨某诈骗案纪实连载03

来源:本站
时间:2022-9-10 17:48:37 点击数:


写在前面的话:纪实文章描写了我办案的经过和体会,为了避免侵权,文中人物均采用了化名,请勿对号入座。文|金晓光律师
03怎样才能不批捕?
杨某的女儿非常焦急,她母亲脑袋里有肿瘤,非常担心出现意外,她急切地询问我能否给其母亲取保候审?说实话,在会见杨某的那一个多小时时间里,我就已经放弃了为杨某申请取保候审的想法,因为会见中杨某说,办案的警察大声斥责她:你就是个大诈骗犯,不用审都知道,你说你有脑瘤,你怎么……,从晚上11点开始连续审讯了杨某一个夜晚,第二天早晨休息半个小时吃早饭,然后一直审讯到下午3点,而且,七、八个人对着电脑改笔录,这样的审讯,办案单位能同意对杨某取保候审吗?
从看守所出来的那一刻,我考虑的不是给杨某怎样写取保候审申请书,而是考虑怎样给检察院写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很重要,要求既能扼住公安报请逮捕的事实和理由,又要谨慎地防止万一扼不住,会给公安下一步的侦查留下线索,从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以前我办理的某记者涉嫌所谓的诈骗一案中,第一次写的法律意见书,交给检察院负责批捕的承办检察官,并当面陈述了我的意见,从面对面的交谈中,能看出检察官不认可我的法律意见,回家后,苦思冥想,又续写了第二份法律意见,第二天一早急速交给承办检察官,最后,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报请逮捕不予批准。
法律意见究竟应怎样写,或者怎样避免律师担心的情况出现,咱们以后再讲。
除了杨某不构成诈骗的叙述,为了保证检察院能够不予批捕,我还另外如实重点写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在审查对杨某的批捕时,排除公安机关对杨某的审讯笔录,不能将公安机关对杨某的审讯笔录作为逮捕杨某的证据,我详细列出了审讯笔录违法取证的情况和线索。
为了确保以后准确知道公安报捕到检察院的时间,我们上次离开郝科长办公室后,又到了一楼的案管科,询问了检察院案管科的电话,避免以后总给郝科长打电话惹人烦又不一定达到目的的情况,只有在比较重要的时候才给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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