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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刘素琴涉黑案庭审纪实

来源:本站
时间:2021-7-19 14:52:54 点击数:


 

          内蒙刘素琴涉黑案一审庭审部分纪

                      金晓光律师

                      

内蒙古年近60岁的老太刘素琴及其儿子、哥哥被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2020813日在通辽市的奈曼旗法院三楼大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很大,据说是为开庭审判刘素琴涉黑案刚装修完。

刘素琴一案被称为618专案。自2019618日以来,经过侦查、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开庭审理。奈曼旗检察院(以下简称控方)的起诉书指控以刘素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离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政府政策,以经营房地产公司为掩护,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拒不支付工程款、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敲诈勒索、逃税等违法犯罪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打压对抗该组织的人员,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以暴力和软暴力立威造势、称霸一方,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侵吞集体财产,严重损害村集体及村民的利益。

该案第一被告人刘素琴,第二被告人刘长征系刘素琴的儿子,第三被告人刘会员系刘素琴的哥哥,第四被告人付伶俐,第五被告人塔拉,第六被告人王晓东系刘素琴司机,第七被告人刘勇,第八被告人刘忠,二者系刘素琴的堂弟,第九被告人李树勤系刘素琴妹夫,刘勇、刘忠、李素勤都是五十多岁,第十被告人卢俊义系刘素琴表弟。

对于控方的指控,刘素琴情绪有些失控,其激动地予以否认,我如果是黑社会,我怎么能让我儿子当法人代表?刘长征则表示对很多起诉的事情不知情,法庭上刘长征摇着脑袋,称我怎么能是黑社会呢?法庭上,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刘素琴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我问她为什么不支持王有全当村委会主任?刘素琴激动地回答:他是杀人犯,公诉席上有人掩饰不住笑容,我又问他为什么支持闫志军竞选村主任,刘素琴回答:他没杀人,公诉席上有公诉人再次露出笑容。

    刘长征的辩护律师张华认为起诉书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存在,刘长征1996年参军,2002年复员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直至20169月辞职,201610月接替母亲成为东瓦窑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长征没有进行过任何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奈曼旗法院进行了为期六天的法庭调查和一天的法庭辩论。

    我和靳学孔律师是第一被告人刘素琴的辩护律师,我提出没有事实和证据证明存在所指控的刘素琴黑社会性质组织,从被告人的人员特征和年龄来看,也完全构不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素琴是60岁的老太婆,刘会员、刘勇、刘忠、都是50多到60多的老年人,付伶俐是女人,这样一些没有前科犯罪的老年人、女人不具有暴力特征。指控的非法经营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逃税罪都不能成立,而且它们都是经济犯罪,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特征,也不具备组织特征。

针对控方指控的刘素琴树立组织淫威,刘会员的辩护律师李文聘、朱永利认为,不存在刘素琴树立组织淫威的事实,所谓的淫威和强势地位并不存在,也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刘勇只在刘素琴的公司干了56个月,刘忠、卢俊义也只干了几年,除刘长征、付琳俐外,其他被告人从2012年起,与刘素琴的公司没有了联系,自2012年起刘素琴的公司除收房租外,没有了任何业务。

公诉人出庭的有奈曼旗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科长等十位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官。

刘长征的辩护律师张华是一位老资格的律师,经验丰富,他不仅指出公安许多笔录违法之处,还在多个被告人被带到法庭时,成功地让二个被告人进行了对质,通过对质,否定了指控的某些事实。

朱永利虽然是通辽本地律师,但也颇具担当和勇敢精神,因为他的敢言,也成了审判长“关照”的对象,审判长数次制止他的发言。李文聘律师看起来温文尔雅,但外柔内刚,有时说话不给人面子,刘素琴案庭前会议后,他和我在会议室拷贝被告人的审讯录像,同时也在与某主审法官交流,他问法官,这案子不构成涉黑犯罪,如果你们判决涉黑,那以后承担责任怎么办?这话戏剧般地被他言中,仅仅三个月的时间,曝光的会议记录,就把内蒙高级法院、通辽市中级法院的某些领导及公安、检察院的某些人员明知刘素琴及家人不构成涉黑犯罪而要求判黑的面目,暴露在大众面前。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2005年刘素琴通过指使他人到内蒙古公安厅举报王夜东等人涉嫌犯罪事件,使被抓的人释放后不敢对抗刘素琴,使该组织在东瓦窑地区形成强大威慑,辩方律师认为这一指控不能成立,王夜东等人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事实,证实塔拉举报属实。起诉书称塔拉扬言是刘素琴找公安厅赵黎平抓的人,谁不听就让公安厅抓谁,塔拉当庭陈述与公安机关签过保密承诺书,所谓的扬言是不实之词。

对于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为名享受了减免税费政策,后将经济适用房变为商品房销售,牟取经济利益的指控,辩方相关律师认为东瓦窑房地产公司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是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办理的,并不违法,更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法庭对于控方指控的具体的犯罪案件,如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关于指控的强迫交易罪,起诉书称199978月份,东瓦窑房地产公司在开发东苑小区土地征迁过程中,与东瓦窑村和双树村部分村民就补偿问题既未协商一致,又未发放补偿款的情况下,刘素琴纠集刘会员、刘勇、刘忠等人不顾村民冯海生、樊志祥等人阻拦,用铲车将冯海生、樊志祥、刘忠、邢顺其等村民家的大棚强行拆除,损毁即将收获的蔬菜、葡萄等农作物,迫使村民接受其补偿方案;以偷拆大棚钢筋架、断电、损毁沟渠等方式,强迫刘喜全、王少铭、王银虎放弃大棚种植,接受补偿方案,刘素琴等人共强占土地40余亩。

    对于该指控,我向法庭举证了当时的文件,文件显示当时的东苑小区建设是列入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是呼和浩特市政府部门组织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村委会制定的,并报政府同意的。我向法庭提交了当时一些政府会议纪要和文件及村委会会议,其中一份是“呼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扩建工程和东苑居住区建设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瓦窑村党总支、村委会1999713日召开扩大会议,内容主要是村委、村支部决定执行上级开发土地的指示,规定14日签订协议同意拆迁的按照地内青苗款总金额的10%补偿作为奖励,15日签订协议的,不奖不罚,16日签字的罚总地价的5%,另外拆除大棚的铲车不是刘素琴东瓦窑房地产公司的,开铲车的也不是本案被告人

起诉书指控的寻衅滋事罪一共9起,有6起发生在20年前的1999年。第一起是1999年殴打武左尧、赵逊龙、车玉臣案,大意是武左尧、赵逊龙、车玉臣、成建军在工棚内留守向刘素琴催要工程款,为驱赶这几人,刘素琴指使东瓦窑房地产公司副经理韩全胜纠集社会上的高飞、乔泳钢等人到工棚内殴打武左尧、赵逊龙等人,韩全胜用凳子伦打,高飞用菜刀砍车玉臣头部和胳膊,乔泳钢持斧子要砍成建军……

对于该起指控,公诉人宣读了包括韩全胜、高飞等人的证人证言,但刘素琴不认同,称没有的事,我对公诉人的证据提出严重异议,认为完全不能成立,并当庭列举了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及不合理的地方,认为没有报警记录,没有病历记录,连个伤情照片都没有,仅凭言词证据不能认定,同时提出,如果案件是真实的,为什么不将纠集者韩全胜抓起来审判?

一个没有报警记录和病历书证,没有任何物证和书证的案子,而且说是20年前的,就凭现在搞的所谓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就指控定罪,这些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又存在许多矛盾,为什么不将持刀砍人的和持斧头的嫌疑人送交法庭审判?为什么不通知证人到法庭来作证?

第二起寻衅滋事罪是刘会员、刘勇殴打云宏利案。起诉书描述的是1999522日,刘素琴与东瓦窑村委会签订了东瓦窑批发市场扩建工程的协议后,在没有通知东瓦窑批发市场的情况下,刘素琴派施工人员连夜修建围墙挡住了东瓦窑批发市场北门。东瓦窑批发市场职工发现后告知时任总经理夏国乡,夏国乡、云宏利带领职工赶到现场将围堵北门的围墙推倒。得知此情况后,被告人刘会员召集被告人刘勇和李敏等人称:推咱们的围墙了,人都过去,打他们。尔后刘会员、刘勇、李敏等人赶到现场拿砖头扔向东瓦窑批发市场的职工,云宏利上前阻止,刘勇用砖头击打云宏利头部,并与刘会员、李敏对云宏利进行撕扯。201912月,经鉴定云宏利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云宏利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和证人证言等证据。

对于该项指控,有书证证明是发生在521日,但所有的证人都陈述是发生在78月,你说这是怎么回事?证人是不是存在串供或被诱供了?而且起诉书起诉的时间也错了。刘勇在法庭上说没有用砖头打云宏利,另外当时的书证证明云宏利等推倒围墙破坏施工,是违法人员,不是被害人。

3起寻衅滋事罪,起诉书称1999912230分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园林局员工李建平、许国富等人在赛罕区巧报镇东瓦窑村附近施工,东瓦窑房地产公司保安刘佳误认为其在盗挖绿化植物,向刘长征报告,刘长征立即纠集刘峰、刘军、刘建伟等10余人持铁锹、棍棒赶到现场,刘长征等人不由分说对园林工人实施殴打,致使李建平、许国富等多名园林工人受伤,事后,刘素琴出资5000元赔偿被害人医疗费。201911月,经鉴定,李建平、许国富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对于该项指控,辩方陈述这起案件当年1999年的案卷还在,当年案卷材料显示是刘峰等人对园林工人殴打,是刘佳、刘峰、刘军等人临时纠集在一起实施的违法案件,没有向刘长征汇报,刘长征只是一般参加者,没有纠集他人,时隔20年,控方将案件升级为涉黑案件,变成刘长征纠集他人殴打,这与当时的客观事实不符。

    第九起寻衅滋事案,控方指控刘长征、刘会员、李树勤、刘忠、卢俊义等人殴打王银虎、王黑小案。

    起诉书指控1999年,刘素琴征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双树村土地500亩,其中在东苑小区南侧有7.7亩土地未使用而荒废成垃圾场,2011年被害人王银虎(时任双树村副主任)与该村主任王九润商定,将该地治理后作为双树村农贸市场的停车场,同年923日,王金锁受村里指派清理垃圾、平整土地,次日下午,王金锁带领工人正准备建围墙,被告人刘会员、卢俊义、刘忠及保安人员董建忠等人到达现场,被告人李树勤驾驶铲车阻止施工,王金锁将情况通知王银虎,王银虎带领张永强等二十余名村民赶到现场,被害人王黑小坐在铲车前面的土堆上阻拦,被李树勤用铲车推出几米远,周围村民大喊“有人、有人”,铲车才停下来。被告人刘长征带人赶到现场辱骂双树村村民,并喝令喊打,卢俊义、李树勤等人对王银虎、王黑小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住院治疗。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和病历及专家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

法庭上李树勤、卢俊义否认殴打,刘长征则说不知道这事,没去现场。作为刘素琴的辩护人,我提交了当时的现场视频证据,证明公诉人的指控完全不是事实,证人陈述完全是虚假,视频证据的效力高于言词证据,法庭休庭期间,法官做了几次我的思想工作,不播放行不行?或私下看一看,我不同意。后来法庭当庭播放了视频,视频里的画面是铲车在清理建筑垃圾,双树村的村民进行阻拦。有一老者(王黑小)拿砖头砸向铲车,被人抱住,双方有争吵,但没有打架,也没见有人受伤,视频中没有人坐在铲车前的土堆上被铲车推出几米的情况,也没有看见和听见村民大喊“有人”的情况,视频中根本没有刘长征的身影,最后双树村的村民有说有笑。

对于该视频,控方认为视频的时间和控方指控的时间不符,我解释公诉人提出的疑惑:视频上面写的时间不是正确时间,视频时间显示是11月,如果是11月,画面里的人应该穿棉袄了,而不是穿秋天的衣服,尤其是公诉人出示的该起案件中有三张照片,和视频里的一模一样,特别是老者被人抱住的照片,所以该视频就是公诉人指控的案件的现场视频,公诉人不再说话。

    在开庭的第一天,我和张华、李文聘、朱永利都提出了一些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针对刘勇讯问笔录的形成,我专门详细宣读了审讯录像中具体时间段侦查人员威胁刘勇要把其家人带来和诱导刘勇的具体语言,还有拘留不送看守所违法取证等,公诉人辩称是侦查策略。

2020819日晚22时许,在各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为期整整七天的法庭开庭审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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