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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光律师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9-6-19 9:53:07 点击数:


金晓光律师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为您讲解:

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办?赶紧请个负责任收费适当的有经验的律师,律师能做的除了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外,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依法“阻止”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这个很重要,需要律师的高度敬业和技术,有些律师对这一环节重视不够。如果一旦批捕,后面的工作会更难,相当于城门被破。

北京著名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金晓光办理的成功不被检察院批捕的案例,以下是当时的法律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

受犯罪嫌疑人姬某奎的委托和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姬某奎的辩护律师,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姬生奎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14年4月16日律师在会见姬生奎时,他告诉律师并不知道所购货物是诈骗所得,郑州站派出所警察对其询问笔录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他当时没说在明知是诈骗所得的情况下购买,是警察自己写的,他当时不签字,要求更改,警察不改,并说:“小老乡,你别难为我”,不这样签字不行,告诉他到北京再去说,他没办法才按警察的要求签的字。在火车上,警察又把在郑州车站派出所做的笔录抄了一份,让他签字,他又解释以及拒签无效,没办法按警察意思签了字。送到北京的派出所,又跟他做了份笔录,这次他没看就签了字。姬某奎告诉律师,在郑州车站派出所,他要求更改,说并不知道是诈骗所得以及警察说“小老乡你别难为我”时,警察还拿录像机对他录像,录像机记录下了他和警察说的话。

律师立即赶往郑州车站派出所了解录像情况,派出所法制办主任高涛向领导汇报及给办案警官司某利打电话了解情况,之后告诉律师没有录像,但其说话的语气和态度能看出没有说真话,并且,他关上门给司某利打电话足足有一小时,显然很可能是在商量问题及怎样答复律师。这些情况加上姬某奎对当时录像的详细描述,律师认为,是存在录像的。

关于争议的姬某奎在车站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从语句上看也不是嫌疑人的陈述:

问:你因为什么案件被上网通缉?

答: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我于2013年9月4日至6日间,在明知是芦某青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仍以……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嫌疑人能说出这样连贯、完整的具有非常专业水准的话吗?嫌疑人也不会以“在明知是诈骗所得的情况下“这种语句陈述事实。

所以,以上三份笔录不能作为认定姬某奎有罪的证据。

另外,姬某奎妻子还向律师提供了姬某奎之前咨询律师的qq聊天记录,该记录内容证明姬某奎不知其是犯罪所得,是工程剩余的,从咨询内容也能看出,前述三份笔录内容是不真实的。聊天记录还证明了姬某奎也是被害人,被骗货物预付款7万及借款5万7千元。

综上,姬某奎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不应逮捕。

以上意见希望认真考虑。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晓光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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