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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忍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等罪的法律意见及申诉反映

来源:本站
时间:2016-3-19 19:39:53 点击数:


聂忍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等罪的法律意见及申诉反映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并检察长及各位领导:

    我们担任聂忍强的律师,现就聂忍强被贾某振诬陷所谓的合同诈骗罪等罪提出以下申诉意见和情况反映,望纠正万荣县公安机关的错误意见,去掉强加给聂忍强头上的冤枉罪名:

一、聂忍强不存在合同诈骗,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第2项合同诈骗曹明申的完全不属实,事实和理由如下:

  1. 聂忍强将承包秦村的308亩土地转包给的是贾某振,

不是曹明申,曹明申不是承包人,原因是:

  1. 聂忍强是和贾某振商谈的秦村土地合同转包一事,不

是和曹明申,商谈是转包给贾某振,这有聂忍强的供述和樊某红的证言,樊某红证实他听聂忍强和贾某振都说过,是贾某振承包。

  1. 有贾某振的证明。贾某振在2014910日的控告

书第4页中明确写到:我便与山东的朋友曹明申合作投资,并委托曹明申到运城与聂忍强办理相关手续。这证明了聂忍强的陈述属实,土地是包给老贾的,老贾转包给谁那是老贾的事。

  1. 贾某振的控诉明确说聂忍强让他一次性交30万就可以,

这证实了聂忍强转包给贾某振当时讲的价钱是30万,事实是讲的价钱是40多万,因为贾某振拿不出,仅付了27万。

  1. 之所以当时收款条写的是曹明申的名字,因曹明申与

贾某振是合作关系,贾某振让写曹明申的。写曹明申的名字,并不影响贾某振和曹明申的转包关系。

  1. 聂忍强将与秦村的土地承包合同交给贾某振也佐证了

是将土地转包给贾某振,见贾某振交给公安机关的秦村承包合同,有贾某振签名。

  1. 樊继红不仅证明该地是贾某振转包给曹明申,而且还

证实当樊继红向贾某振问起转包给曹明申的价格时,贾某振让樊继红别问。

  1. 樊继红证实曹明申第二年就不干了,由贾某振继续承

包,贾某振委托其物色第二年的承包人,把地承包出去。

  1. 聂忍强没有诈骗贾某振,第二年收上来土地的承包款

也是经贾某振同意由樊继红转给秦村书记蒋某的,因为贾某振一直欠聂忍强钱款。

  1. 解除与聂忍强承包秦村的土地合同是因为秦村更换村

长,新任村长樊某与聂忍强有过节。

    9、不存在聂忍强诈骗曹明申的情况,秦村300亩土地承包款的纠纷是贾某振与聂忍强的纠纷,个中有秦村新任村长与聂忍强的矛盾导致300亩土地合同解除,也有贾某振不按约定履行承包6000亩合同,使得诸多问题混在一起的原因,如上面所述7

  1. 聂忍强不存在合同诈骗,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第

3项与事实完全不符。

  1. 贾某振从聂忍强手里承包的土地不是4000余亩,而是

6000亩,当时和贾某振承包的还有王玉林和闫世库,因为贾某振一再违约及背地里使绊,致使闫世库退出,见闫世库证言。合同上没有规定承包滩地范围之内的荒地由承包方开垦出来归承包方无偿使用,贾某振也没有开发土地。合同明确规定20111130日以前,一次性交清2012年、2013年的承包金;虽然多次催要,贾某振一直拖欠,后聂忍强与贾某振达成协议,聂忍强同意贾某振分二次交清,第二次必须在2012330日前交清,在20111130日至2012330日期间聂忍强不能以任何理由催要余款,关于推迟的余款必须在2012330日交清,否则所定合同作废,1130日交的60万分文不退,二人协议内容以聂忍强承诺书的形式交给贾某振保管,见卷中贾某振提交给公安机关的承诺书。

  1. 2012330日到期,贾某振仍然不能交清承包金,

聂忍强找到贾某振,当时贾某振已经将西边3000多亩地转包出去了,经过协商达成口头协议,一人一半,东头3000亩土地归聂忍强,由聂忍强转包,后来经测量,聂忍强的东头土地只有2200亩滩地,起诉意见书说的强行收回转包给了李战胜与事实不符。转给李战胜是贾某振一而再,再而三违约造成的,并且贾某振也同意的。

  1. 李战胜也证明是因为贾某振交不了承包金,承包合同作

废,证明是贾某振违约造成聂忍强4月份将3000亩土地转给自己,实测是2200亩。

  1. 转包给孙芳贤的1000亩土地是李战胜未开发的闲置滩

地,并且事后和李战胜达成协议,退还其65万元,已经退了5万,60万也给李战胜打有欠条。

三、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第4项诈骗5千元防护林扶持款,聂忍强不构成诈骗罪,种植树木的土地是聂忍强承包的,不是集体土地,聂忍强不缺区区5千元,他还借给别人很多钱,其主观上不存在诈骗5千元的故意,聂忍强不构成诈骗罪。

四、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第5项伪造单位印章罪,没有证据证明聂忍强伪造单位印章。

  1. 贾某振一而再、再而三地违约,先是暗地里和自己人

闫世库过不去,不给自己的山东老乡工钱,让樊继红找包地人的麻烦,后又不给工钱,并闹到法院,见闫世库证言;和聂忍强的合同中又一次次违约,后又找人欺骗公安领导,诬陷聂忍强。

本案聂忍强完全是被贾某振勾结他人陷害的,希望检察机关不能冤枉好人,帮助坏人。聂忍强身患严重高血压,心肌严重缺血,呼吸困难,心率100多次,看守所已经给万荣县检察院打过报告,恳请你们对聂忍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快速起诉,聂忍强的身体经不起反反复复的重新侦查、补充侦查、延期侦查了。

    以上意见请领导认真考虑

 

聂忍强辩护律师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金晓光、祝永根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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