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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谢亚龙辩护(1)律师见不到记者却能见到

2022-4-10 15:20:13   阅读:201


按语:促使我写下这些长篇文字的是谢亚龙在2008年奥运前后被一些球迷和部分媒体恶搞,尤其是2011年12月19日 在辽宁拉开的中国足坛大审判,法院对谢亚龙一案还没有进行审理,部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播放在看守所采访谢亚龙的视频,抹黑谢亚龙,把中国足球失败的责 任归于谢亚龙,什么“在谢亚龙执政期间,女足从亚洲一流变成二流,男足堕落为三流,谢亚龙执政期间,假赌黑盛行”,作者认为一些评论是不客观,不公正的, 且有影响观众及法院评判的效果,在法院对案件还没有判决,甚至还没有开庭审理,没有听到谢亚龙在法庭上的辩解,就播出和评论,实属不妥。谢亚龙执掌中国足 协三年多的时间,却把十几年中国足球的黑锅全扛上了。作为谢亚龙的律师,有义务和责任,站出来说话。哲学的观点认为事物的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反映出 来,而现象又从侧面反映着事物的本质。作者无意美化谢亚龙,作者只是把自己知道的部分事实或现象,包括谢亚龙的缺点及作者的观点呈现给观众,使观众能够全 方位思考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谢亚龙,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应学会怎样客观地去看待和评价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要把他放在什 么样的坐标系里去定位和评论。

顺便想说的是,一个社会对某种事物,对某种人物,应允许不同的声音发声,允许争鸣和辩论,人们在争鸣和辩论中,对一些问题会全面客观地思考,对事物会得 到更加深刻的和理性的认识,从而对事物或人物得出比较客观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这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社会只允许一种声音,不允 许反对声音,这个社会可能会出现什么样可怕的后果?

我为谢亚龙辩护(1):律师见不到记者却能见到

谢亚龙失去人身自由后,其家人委托了某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遗憾的是,在长达九个月的时间里,律师并没有被办案单位许可会见谢亚龙。

应该说,律师依法会见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也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接触律师,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不许律师会见剥夺了被告人和律师的权利,是一种践踏法律的行为。

2011年的5月初,丹东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告知案件已从丹东市检察院反贪局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也就是说,谢亚龙一案已从第一个阶段-----侦查阶段,进入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为了能尽快会见谢亚龙,2011年5月17日,谢亚龙妻子正式委托本人担当谢亚龙的辩护律师。本来想着案件已经进入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起诉阶段了,律师会见嫌疑人不会像在侦查阶段那样难了,但是会见的大门依然如铁。

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着手会见事宜。

2011年5月22日傍晚,带着谢亚龙亲人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函,肩负着律师的使命,也带着谢亚龙亲人的惦记和牵挂,律师登上了开往丹东的列车。

车 厢内很是安静,律师凝神对案件进行着思考;车厢外,暮色渐渐笼罩了下来,刚才还是空荡开阔的荒凉土地,一会儿变成了暮色中绵延的山脉。路,显得那么长,那 么远,此情此景,律师不由得想起了王昭君远嫁匈奴长途跋涉的诗句:高山峨峨,河水泱泱,父兮母兮,道理悠长,呜呼哀哉,恻隐忧伤。律师又猜测着去年的9月3日,谢亚龙被辽宁警方带走的情景,在去辽宁的路上,面对同样的漫漫长路,孤独无助的谢亚龙,他的心情会怎样?接下来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望着越来越远的回家的路,他一定会默默地流下泪水:此去何时才能回来?

令律师万万想不到的是,谢亚龙后来告诉律师的情况,完全不是律师想象的情况(未经官方证实),他一上火车就挨耳光子,双手被反铐着,头戴着黑头套趴在卧铺上……这里暂且不表。

律师把在火车上的思绪发了条短信给谢亚龙的妻子,谢亚龙妻子悲从心来,她回信道:家门不幸,天涯咫尺,咫尺天涯。

从2010年的9月5日晚,从她离开沈阳专案组所在宾馆的那一刻至今,身患重病的谢亚龙的妻子,再也没能见到令她日夜思念和牵挂的爱人。9月5日晚,在离开沈阳专案组时,专案组让她见了谢亚龙一面,当时公安人员在场,夫妻二人没有说什么,谢亚龙告诉她,回去后把家看好……,她是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那座宾馆的。

依法有权会见的律师,9个月来也未曾见到谢亚龙,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记者却能见到谢亚龙,并对他进行了采访,这是律师后来知道的。谢亚龙妻子聘请本律师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律师能想办法尽快实现律师会见。

提到律师会见,一位参与办案的负责人员后来告诉律师,谢亚龙的妻子本来挺配合我们的,就是因为没让律师会见,她对我们的意见特别大......

23日早晨8点一刻,律师来到了丹东市检察院。在检察院大楼外侧下方的一块不起眼的墙壁上,写着盖楼是2005年建造,看上去基本上还很新。大楼坐落在鸭绿江边,向对面望去,就是和中国一江之隔的朝鲜,出租车司机告诉律师说那是朝鲜的第二大城市新义州。站在检察院门口的台阶上向外看,光线明媚,视野开阔,对面朝鲜的平房和农家院落场景尽收眼底。

沿着检察院大院的台阶,律师步入检察院的大厅,大厅里面右侧是个接待窗口,由穿着制服的保安在窗口负责登记接待和联系。律师告诉一位保安自己是谢亚龙的律师,要去公诉处,保安冷漠地说“谢亚龙是谁?我们不知道”。律师让他联系公诉处内勤,保安说要等8点半上班。过了一会,又来个保安,看他长得有点面善,律师跟他讲了,他说,是踢足球的吗,律师说是,律师让他联系公诉处内勤,电话打过去,没人接。

约8:40分, 和公诉处的一位内勤(姓名隐去)电话联系上了,内勤告诉律师,“你该找谁找谁,案件我不管”,律师说“你得帮我查一下承办人是谁吧,我好联系”,回答说 “案件是检察长和俺们处长负责的,我不知道,你可以在下面查俺处长电话,你自己给俺处长打电话问”。律师随后让保安查,保安又打电话与内勤核实后,告诉律 师该处长电话和姓名。电话打过去,处长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又联系内勤,内勤还是让律师自己打电话联系处长,多次联系,处长电话就是无人接听。没办法, 律师又联系内勤,电话开始无人接听,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内勤仍然说不管,让自己找处长,想上楼去直接找处长或内勤,保安拦住不许上。

不停地打电话和等待,转眼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律师感觉不管是内勤还是处长似乎都在躲着律师,不愿见律师。

这 样等着真不是办法,想找院领导,可保安拦着,你根本上不了楼,进入不了办公区。想了又想,无奈,只能去信访办反映一下看吧。出了大厅,向右拐个弯来到信访 接待处,好家伙,这里围满了上访的人,走廊和屋里全是上访的人,原来是因不满拆迁而发生冲突,好像还打死了人,一些被拆迁者被抓并面临法庭审判,上访的人 认为人不是被抓的打死的,案件里面有蹊跷,因而上访。

律师暗暗叹气:又是拆迁,倒霉,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还 是要想办法完成肩负的职责。律师挤过屋里人群,来到里面一个接待房间,一个穿着便服的人正坐在办公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接待对面一群上访群众,他旁边站着一 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屋里门的内侧还站着一个警察,原来屋里屋外上访的都是一起的。看到穿便服接待群众的,律师猜测可能是检察院的领导,不由得心中一阵欢 喜(后来得知是信访办周主任)。律师凑上前去,找机会说明来意,屋里上访群众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突然进来的穿戴整齐的律师身上,周主任和蔼地让律师等一会 儿,说一会儿就办理。在接待群众的过程中,对于答复不满意的群众,周主任还不时指着律师对群众说,这些问题,你们可以问问律师,律师向他们投去同情的目 光,没有言语。过了一阵,一位工作人员把律师叫到走廊,那儿站着一个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工作人员,原来他就是刚才接电话的公诉处内勤。他接过律师递上的委托 书等手续,看了看,拿在手上没说什么,算接过去了。律师说“你跟处长联系一下,给我一份起诉意见书,我阅一下卷”。他走到走廊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一会儿 告诉律师不能阅卷,“处长说保密”,律师说现在已经到审查起诉阶段了,没有保密的限制了,应该可以阅卷,起码你们应该给个起诉意见书,是吧?他又打电话, 回头告知还是不行。

接 待完律师,内勤就往回走,律师跟着他来到刚才的一楼大厅,再次要求给起诉意见书,并要求会见谢亚龙,他又说案件涉密,不行。律师从包里拿出一本司法文选的 册子,里面有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文件规定,律师指着条文给他念: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有权委托辩护人。他轻松地说早已经告知了,律师反驳说,你们只走个形式,律师来了,你们都阻拦,你们按法律办了吗?律师再次告诉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会见和保密无关,他看了看律师手上的规定及司法文选的封皮,又走到走廊一边用手机打电话,一会儿过来告诉律师“处长说了这是专案,必须经上面同意,才 能看卷,而且哪部分能看,哪部分不能看,都得经上面同意”,交涉一阵,内勤还是那个态度和答复,最后律师无奈地离开丹东市检察院。

让律师想不到的是,走出检察院的大院,在检察院门口宽敞的马路对面,刚才上访的一些群众在等待着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怀着对他们同情的心情,律师上了他们的车,在车上帮他们分析了案情,回答了一些咨询,临别时相互留了电话。

就这样离开丹东,实在不情愿。下午1:30多, 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律师再次来到丹东市检察院一楼大厅,仍是打电话给公诉处,这次律师只提要求会见谢亚龙。接电话的还是上午的内勤,他说请示处长,过了一 会儿他语气坚定地告诉律师,省检察院不同意会见,没有省检院的明确同意,是不能让你会见的。而公诉处处长的电话还是始终无人接听。

抱 着对信访办周主任的几许希望,律师又一次出了一楼大厅,向右拐弯来到信访接待处,这时的信访接待处已经没有了上午的人群和拥挤,甚至连一个信访的也看不 到,走廊里一片寂静。接待处有好几间办公室,律师也不知道周主任在哪间办公室,就试着敲门进入一间办公室,一位约有五十多岁的工作人员正坐在办公桌旁,见 律师进来,还没等律师开口,就说“你上午不是来过了吗?”律师说“他们只接了律师委托手续,还是不让会见,不让阅卷”。这位年长的信访接待处工作人员说 “我们只负责为你联系,上午已经给你联系了,其他的我们不管,你还得找公诉处”。律师轻声问“周主任在不”?回答“他不在这上班”,奥----律师明白了,他是早晨专门过来接待群体信访的,律师这才意识到今天早上来的还真是时候,否则,连委托手续都可能递不上去。

在 信访接待处,律师注意到了检察院院办的电话。出了信访接待处的门,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律师立刻给院办打电话,反映公诉处违法不让律师会见的情况,一女同志 接的电话,她告诉律师一个电话,让打这个电话,律师问对方姓啥,她说姓候,电话打过去,正是候检官接的电话,他先问是谁让找的他,律师告诉是院办,他说他 是控申处,“不管这事,你还得找公诉处处长”。

真是山穷水尽没办法了,只好去火车站,返回北京再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