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妻子郑丽芳涉嫌所谓受贿案,不应该由唐山市路南检察院来补充侦查
2019-3-7 15:13:47 阅读:32检察官妻子郑丽芳涉嫌所谓受贿案,不应该由唐山市路南检察院来补充侦查
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因路南区检察院涉嫌刑讯逼供诱供违法取证,郑丽芳一直在控告路南检察院,郑丽芳案件再由路南区检察院来补充侦查是不适当的。
请求唐山市检察院纠正由路南区检察院对
郑丽芳涉嫌受贿一案补充侦查的请求书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并赵智慧检察长、冯振东副检察长:
由唐山市开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郑丽芳涉嫌受贿一案,开平区检察院于2019年2月22日将案件退回路南区检察院补充侦查,我们认为由路南区检察院补充侦查是不适当的,特向贵院反映,恳请领导纠正。
因为路南检察院涉嫌对郑丽芳进行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郑丽芳一直在申诉控告路南区检察院,开平区检察院再将案件退回路南区检察院,由路南区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是不适当的,同时也规避了开平区检察院自己应当承担的调查责任,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多次向开平区检察院反映路南区检察院涉嫌对郑丽芳的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要求开平区检察院调查,开平区检察院规避了自己应当承担调查核实的法定责任。
恳请贵院纠正由路南检察院补充侦查的做法,指定其他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
郑丽芳辩护律师:金晓光
2019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