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出租车经营者代表汤毓龙等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

  • 2011-5-9 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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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草案,引发了贵阳市2000多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强烈不满,他们多次集体上访,并选出了代表。7月4日200多辆出租车经营者开车集体去市政府上访,部分车主违法堵路,造成贵阳市部分交通道路堵塞二小时,经营者部分代表被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逮捕。此案受到贵阳市各界人士及广大出租车经营者的广泛关注。

事件的部分经过是:

1、2005年3月25日《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草案)出台,以下简称《草案》,这引起贵阳市2000多出租车经营者的强烈不满。《草案》规定出租车经营权到期无偿收回,收回后采取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他们认为该《草案》与国务院办公厅[2004]81号文件精神相悖,《草案》没有规定优先权,等于是端他们饭碗。

2、之后,出租车经营者们自发地聚集上访,他们上访了省建设厅,贵阳市客管局等。

3、5月23日,出租车经营者再次集体上访省人大。

4、5月23日中午时分,贵州省领导及贵阳市委领导召集出租车经营者至贵阳市个协开会,听取经营者意见。

5、5月23日当天,2300多辆出租车经营者及车主选出汤毓龙、何成忠、金延忠等十余名代表。

6、2005年7月4日,经营者在军区礼堂召开大会。散会后,酿成堵路事件。

7、7月5日,有关部门召集代表们到老市委会议室开会商谈。

8、7月15日,有关部门再次召集部分代表及经营者开会,对经营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答复。

9、7月15日晚,部分代表被传讯,后被刑事拘留。

10、7月17日,200多名出租车经营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联名请求释放汤毓龙等代表,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过激行为。

11、7月25日,汤毓龙等代表被批准逮捕。

12、7月30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对《草案》进行了部分修改,通过《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并规定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思考:

本案虽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但它起因于城市出租汽车的经营权问题,反映了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复杂课题,反映了政府是否应将出租汽车的经营权作为一种资源出售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意义,同时也关系到广大出租车经营者的生存状况问题,贵阳市出租汽车的经营情况是城市出租车经营的一个代表,欢迎读者参与讨论。

怎样搞好城市出租汽车的经营和管理,关系到城市稳定与社会和谐,另外问题出来后,怎样正确对待群众上访,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等,都应引起有关部门的研究和重视。

 北京金晓光律师在线网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

    金晓光律师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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